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确保登记质量和安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限永新县户籍。
3.年龄要求:1984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熟练操作电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通过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9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新县自然资源局人事财务监察股(办公楼二楼)。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2张;③《永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开招聘窗口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面试
招聘中只采取面试不笔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时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