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五)咨询监督。招录政策咨询电话:0791-86558022、86558023。监督举报电话:0791-85257295、86558210。省应急管理厅:0791-85257028、85257029。
咨询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 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3: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微信公众号一览表
附件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5:专业人才优先录取相关条件
附件6: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