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待遇
根据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获聘人员纳入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工资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000元/月,绩效奖励5000元/年,(绩效奖励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井冈山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高新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高新街道办0796-8952960
2.监督举报电话:高新纪检监察工委 0796-8952759
附件:
井冈山经开区高新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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