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协助都昌县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男性留置看护岗2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下述“加分条件”1、2、3项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5米。
(二)加分及优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面试成绩上加分,多项加分可累计计算: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加2分;
2.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加2分;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立三等功者另加1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9月29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在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股现场报名。
2.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有加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所有证件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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