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如进入入围体检、考察程序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放弃体检及考察程序。因进入入围体检、考察程序放弃的考生,县公安局将此类考生纳入公安局临聘人员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此类考生参加公安局招聘的临聘人员考试。
(四)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报考条件,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进行集中训练、培训或者采取边培训边上岗的方式开展工作,试用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为最大化利用招聘工作成果,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建立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人才库,不足1:2比例的,全部纳入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人才库。一年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如有辞职或辞退人员,可从本次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末位出现同分的,根据体能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四、聘用管理及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待遇参照本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本公告由永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永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电脑上打开链接并复制下载)
永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领导小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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