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1:2比例)男性前26名、女性前4名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体能测试分数高者入闱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审。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组织实施。
3.递补
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的考生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等情况,其招聘岗位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政审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收到反映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理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治安巡逻、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和内务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岗前培训后将组织考试和培训鉴定,对考试不合格的或在培训鉴定中被鉴定为难以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九)备案与聘用
完成岗前培训并通过考试的人员,将由招聘单位上报至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由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委政法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产生的人员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其他
(一)此次纪检监察看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799-7163558(武睿人力);
监督举报电话:0799-76316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非本时间段内未接听到电话请予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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