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资格审核不合格。
(三)面试考核
资格审核合格的,集中参加面试考核,主要考核队列教学法及办公软件使用。
面试考核时间:2025年2月14日上午9:00
面试考核地点:吉水县人民武装部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1.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治考核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要求进行。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有关待遇
1.确认聘用后,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均为40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颁发《民兵教练员证》和《民兵教练员聘书》;不合格的,予以办理解聘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考生应保持固定的通讯设备且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19107961838(胡);15387761813(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地址:吉水县人民武装部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吉水县人民武装部。
编辑:陈宝明
初审:周绍腾
审核:郭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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