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试用期。
2.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业务发展或组织结构调整等进行的岗位调动,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转正后年收入为8万元至12万元,具体按照萍乡市安源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薪酬制度执行。
九、其他
1.咨询电话:0799-6319008
2.监督电话:0799-6661131
3.报名系统技术电话:15979495904。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市安源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萍乡市安源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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