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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信访局机关服务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22-02-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信访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计划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正式工作人员。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及招聘岗位

国家信访局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主要职责是,为局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等。具体招聘岗位为:

招聘

部门

招聘

岗位

政治

面貌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生源地

招聘

数量

服务处

政府采购岗

中共

党员

0202应用经济学

仅限硕士

研究生

生源

不限

1人

服务处

信息化建设岗

中共

党员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软件工程

仅限硕士

研究生

北京

生源

1人

总务处

基建工程岗

中共

党员

0814土木工程

仅限硕士

研究生

生源

不限

1人

备注:

1.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宗旨意识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有志于党的信访事业。

(四)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应届生应当符合在京就业落户的有关条件(年龄应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应届生应在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素质,身心健康。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3. 受过学校或院系处分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2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学生),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且无补考、重修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国家信访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有关网络新媒体刊登公开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6日。

2. 报名方式:登录国家信访局官网下载并准确填写《国家信访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表和个人简历,以“招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及附件名,发到互联网邮箱gxrsyc1@mail.gjxfj.gov.cn。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待收到初审通过的邮件回复后,将打印好已签字的纸质《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个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奖励证明材料等(上述所有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北京市1706信箱国家信访局人事司人事一处。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对寄送材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以5:1的比例差额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全体参考人员成绩前60%的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面试前,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以供资格复审。

(五)确定人选。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并计算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考察时,一般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必要时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国家信访局有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考察前须主动报告。

(七)公示。在国家信访局官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确定招聘人选。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可视情解决住宿问题。符合要求的京外生源按规定程序落户北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采取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需特别注意接听“未知号码”来电);未进入相应环节的,不再逐一通知。如因考生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严格遵守统一规定的招聘程序,服从相关工作安排,遇有疑问本人可邮件咨询。咨询邮箱:gxrsyc1@mail.gjxfj.gov.cn。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违规者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直接取消继续参加招聘的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jiguanjw@mail.gjxfj.gov.cn。

本公告由国家信访局人事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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