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中国 气象局机关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28日15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 cmagwy@163.com ,传真至010 -58995195。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 确认参加中国气象局机关XX职位面试”(见附件2)。
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注明。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 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2月28日15时前发送扫描件至 cmagwy@163 .com 或传真至010-58995195。未在规定时 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邮寄资格复审材料
请考生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 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 关村南大街 46 号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公务员处(请注明“公务员 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邮编:100081,电话:010-68409044, 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 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 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 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 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见附件 4)。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见附件 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待业人员之前有过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当时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 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本人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4:30-16:00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北京气象宾馆(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
街 12 号)
五、面试安排
(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4年3月19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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