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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202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2-10-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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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务员招考公告江西公务员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改善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江西省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余市202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二、遴选单位和职位

1.遴选单位:市直部分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2.遴选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新余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级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新余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级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3.新余市范围内自2018年1月以来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区)参公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公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公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的参公人员。

通过公开考录、公务员转任(调任)、军转干部安置等依法依规进入参公单位的参公人员,可以报考机关公务员职位。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以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在机关(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附件1)为准。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或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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