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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 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12-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1+9”《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解决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短缺,优化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本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含县直医疗机构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人数和要求

详见《2024年永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第一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4个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面向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副科级干部)。

2.第二类: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工信局等6个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县农村小学学校的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音、体、美科目教师除外。

3.第三类:县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县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人员选调。

4.第四类:县直医疗机构面向本县乡镇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人员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学历年龄等报考要求详见《2024年永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年龄计算时间到2024年11月30日止,年龄计算方法: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5.报考人员须在本县在编在岗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到2024年11月30日止),政策性安置的“三定向”毕业生须服务期满5年。

6.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不得以不认可的交叉学历〔如全日制中专在校生报考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专科学历,函授大专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以在读的大专学历报考函授“专升本”学历等〕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和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2月6日(上午8:00-12: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办公室(三楼)。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卫健系统人员可同时报考第三类和第四类岗位,其他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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