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上饶市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上饶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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