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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师考试公告|江西教师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同时进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
2.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对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幼专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与待遇
经考试、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五年工作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五年期满后,参照在编在岗相应人员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作期间,按职称职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含绩效工资)、误餐补贴、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在编在职相应人员同等经济待遇,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鉴于国家对高校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改革,此次招聘不解决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聘用。
七、联系方式
疫情期间,建议通过电话与学校沟通,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联系人:黄老师、肖老师
电话:0795-3992099,13970539588,15270885611
邮箱:ycyzrsc@126.com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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