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用管理
选岗学校实行考核录用管理,选调录用的教师必须服从录用考核且设置为期一年(学年)的试用期(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任教)。试用期结束之后,由选调录用学校依据教师一学年的履职情况和综合表现提出客观、全面且公正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人员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由选调录用学校向安福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需返回原学校继续任教。
七、有关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行为,取消选调资格,今后3年内(2026年、2027年、2028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还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县纪委县监委将全过程参与监督,有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做好选调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根据有关规定,工作调动的教师,应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参加选调教师应自愿承担职称低聘风险。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4.咨询与监督联系电话:0796-7624668。
附件:1.安福县2025年公办高中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安福县2025年公办高中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表
安福县公开选调高中教师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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