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与万年县第三幼儿园签订聘用协议,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同时将报到证和人事档案上交到县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保管。
五、工资待遇
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工资按月发放,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60%,绩效工资根据幼儿园考核结果发放。
聘用后由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的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首次签订约定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已聘教师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管理。
(三)本公告由万年县第三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33889654 陈老师
13970373881 吴老师
附件:
万年县第三幼儿园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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