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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面试形式:试讲。根据抽签顺序号,分学科进行试讲,试讲评分采用百分制。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教案、提纲不计入面试总分。面试内容以现行教材随机抽取课题,面试地点、时间以面试通知书规定为准(具体要求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鹰潭教育信息网发布)。
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面试后,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各类原因而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其他说明:根据教师报考选调岗位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经考核合格后,择优选调。若试讲成绩相同时,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多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面试前另行通知核减岗位情况)。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其中选调岗位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该选调岗位数(如2个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3人及以下时,则取消1个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4人及以上时,则录取2人;依次类推),选调岗位只有1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及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负担。
2.任前公示:对考察合格拟选调的教师名单及岗位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选调后待遇
1.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经考核合格,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享受信江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2.被选调教师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在原校已聘任中、高级职称的,需要根据现任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并按新聘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工资。
八、选调纪律
1.考生要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选调中小学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工作人员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701—644038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01—6229260(市教育局人事科)
0701-6260101(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0701-6314190(信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监督举报电话:0701—6229136(市纪委驻市教育局)
0701-6314015(信江新区纪检监察室)
附件: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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