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江西教师国编考试QQ群:675444822|微信公众号:江西教师考试资讯|
第四步: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由高安市教育局人事股通知到岗聘用,聘用期为三年。被聘用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聘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并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三险一金”(社保、医保、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被聘用者无特殊情况的不能自动离职;对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若有违反聘用合同、不服从管理的,将予以解聘。
五、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招聘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操作,为了便于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市监察委:0795—5283722,市教育局监审股0795—5295012、人事股5294519。
特此通告
高安市招聘幼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9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