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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工作需要,白鹭洲中学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财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1.本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市(区)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3.2021年后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市直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本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5.吉安市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细心,能吃苦耐劳,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要求:
研究生:企业管理(财务管理)(120202)、会计学(120201);
本科:财务管理(120204)、会计学(120203K)、审计学(120207)、财务会计教育(120213T);
4.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能够独立进行事业单位各种财务管理工作;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6.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7.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须在现单位工作连续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同一县(市、区)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尚在试用期内(含任职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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