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招聘专业之列的,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等材料,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资格审查阶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直接全部进入面试考核。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二)组织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由市人社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设定70分基准分数线,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过程中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验证等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公示、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及上编手续,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新余市人才待遇。
六、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3.报考考生可在新余市人才驿站免费住宿三晚,请携带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及报名表到新余华侨豪生大酒店前台办理入住,酒店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新城大道1188号,入住联系电话:0790-6860059。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0-6736011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0-686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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