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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面向江西财经大学招录2023年 定向选调生公告

2022-09-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人员如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县(市、区)两级机关职位的可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报考2个职位的人员,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有效。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调剂人选,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拟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由省级各选调机关和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其中,报考各级公安部门和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不开展体能测评)。考察合格人员,按教育部门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照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新录用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到用人单位帮扶联系点驻村锻炼1年,结束后到乡镇(街道)挂职1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

(二)适当待遇引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选调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其中:到岗后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租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六、重要提示

(一)选调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笔试和面试前,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还将依托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机关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拟录用人员应按照选调机关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省选调生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991560,63991565;

政策咨询邮箱:yngwykszx@163.com;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附件:1.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

2.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报名

推荐表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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