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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西泰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19-07-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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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口头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等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入闱考察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开展,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实施。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7.体检。考察合格的入闱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8.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县纪委监委将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县委组织部将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入闱人选中,有纪检监察、财会审计等工作经验、通过司法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公开选调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记入公开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县直单位公开选调。

3.本次公开选调由泰和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8639060

原标题:泰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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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泰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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