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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2021-01-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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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告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在试用期的3个月内,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检(复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八、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和市人社局同意,在每个环节操作中从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的所有事业编制岗位服务年限均不少于5年,其中招聘的市属事业编制岗位不允许在抚州市内调动。

3.优惠条件:①新招聘高素质人才入职第一年内给予800元/月住房补贴;②其他优惠条件详见(附件3)。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0794-8251895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纪委:0794-8251770

附件:

1.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x

2.专业目录.rar

3.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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