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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四)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有关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可登录医院网站(www.jxsrmyy.cn)人才人事公开招聘专栏查询或直接向组织人事处咨询。
联系电话:0791-86891032、8689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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