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确保登记质量和安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限永新县户籍。
3.年龄要求:1984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熟练操作电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