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电脑操作测试及体能测试成绩作为聘用参考,比较突出者可直接聘用(报名时由本人说明有此两项特长,并自愿参加测试)。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基本工资155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待遇为基本工资1750元/月(含社会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吃住免费。未尽事宜,由樟木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乡党政办 0797-5224110
联 系 人: 钟海龙 18370982298
特此公告
中共樟木乡委员会
樟木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