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对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察结束后,采取面试得分占50%、考察得分占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拟任职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任职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体检结束后,彭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任职人选,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对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请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具体公告将在中国彭泽网、彭泽党建网等平台发布。
咨询电话:0792-5625608
监督电话:0792-5625700
中 共 彭 泽 县 委 组 织 部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