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合同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办理“五险”,个人应缴部分在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2.录用人员年收入不低于50000元(含五险)。
3.录用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统计局每年对录用人员年度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续签合同,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4.招考公告解释权归分宜县统计局,咨询电话0790-5881546。
附件:
2019新余市分宜县统计局招聘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分宜县旺忠人才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