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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是采取申论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该选调岗位人数。笔试、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具体时间待定)。
(四)考察:成立由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组织部和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联合考察组。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者一并列入),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进行考察。如未能通过考察或放弃考察的,按职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六)公示:体检合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7天。
(七)确定选调: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最终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及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如被选调人员在原单位为副科以上职级,将根据南昌新建区人民法院职数情况确定职级。调入后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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