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综合考核
考核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最终成绩根据笔面试成绩综合评定。
(三)健康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统一在寻乌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签定合同
考试、体检均合格后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指定派遣到各个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
六、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1.合同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定薪,税前薪酬参考范围1600-2600元/月(含绩效考核部分),以下为具体福利待遇:
绩效工资范围在0-600元/月
组长岗位津贴200元/月
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险
项目额外为员工补充缴纳意外险
每年发放节日福利及高温补贴
每年享受6天带薪年假
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2.工资标准按岗位情况以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合同期满表现优异者再次续签;
3.工作时长:每周工作6天,每天6小时。
七、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
2.招聘工作及招聘结果由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和全权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招聘工作。
3.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属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
详情咨询: 潘老师 137-6770-4467
王老师 130-8092-1617
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
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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