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提供工作餐,工作地点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湖、玉湖、雁沙湖公园。
五、其它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人事考试栏目(http://ncx.nc.gov.cn/ncxrmzf/zkly/xxgk_list.shtml)”,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岗位咨询电话:县城管局85997130。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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