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德安县民兵后备力量建设,德安县人武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民兵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全程公开公示。
二、招聘计划
按照以岗定人,按需设置的要求,拟招聘民兵军事训练教练员2名、新闻报道员1名、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和工作责任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熟练使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条件
民兵军事训练教练员:
1、男性,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5年及以上。
2、服役期间任正(副)班长者、在部队军事训练比武取得名次的、中共党员优先。
新闻报道员:
1、无性别要求,退役军人优先。
2、需有从事新闻报道工作经历或大学所学专业为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具体以资格审查组审核为准)或国家级报刊杂志上稿3篇以上。
驾驶员:
1、需具备5年以上驾龄,并持有B级及以上驾照。
2、退役军人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5、有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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