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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岗位确定人选;
4.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员。如岗位名额未录满,按未录取的人员(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补录空缺岗位;
5.笔试成绩及入闱名单将在南康区康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4月26日至4月28日)。
(三)成绩计算
1.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1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2.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参照南康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区康宏人力公司组织安排);
2.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政审人员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结果。
1.最终成绩和聘用结果通过南康区康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即与南康区康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在合同期限内,南康生态环境局定期会同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廉洁金(1000元)”组成(含“四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其他福利待遇由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自行确认。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报考人员要具备夜间应急值守、夜间参与下乡巡查等突发事件和纠纷调解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举报;
(四)劳务派遣人员离岗,应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离岗申请,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劳务派遣人员未履行离岗手续离开岗位的,所在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报至区康宏人力公司,由区康宏人力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辞退劳务派遣人员,需向区康宏人力公司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区康宏人力公司同意后,通知辞退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咨询电话:19379962903 监督电话:6612063
(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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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乡镇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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