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7名(其中本院蓉江新区工作室司法辅助人员3名),辅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以及符合法律规定、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岗14名
1.35周岁以下;2.大专学历限法律专业报考,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3.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较快。
(二)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辅警岗1名
1.28周岁以下;2.大专以上学历;3.限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标准;5.公安警察院校、体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
(三)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蓉江新区工作室司法辅助岗3名
1.28周岁以下;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法律、中文专业优先。
以上年龄、学历取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4月29日—5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15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0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
4.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
考试时间定于5月中下旬,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通畅。本次招聘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采取笔试+技能测试(辅警岗为体能测试,其它岗位为文字录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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