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2.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3.其他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需安排的。
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以当时的防控政策为准,并及时调整考试时间,需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尽快返赣入赣。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相关考试信息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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