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各县(市、区)司法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基层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合同聘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 非应届毕业生;
8. 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 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景德镇市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1. 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 专业和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
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技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 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2. 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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