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者统一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庐陵组工微讯、清风吉安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对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有未尽事宜由吉安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8442313。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
附件:
2022吉安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22吉安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吉安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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