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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情景模拟、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赣人发〔2003〕53号)组织实施。
3.考试总成绩确定:文稿写作岗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比70%+面试占比30%计算,其他岗位总成绩按笔试占比50%+面试占比50%计算。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末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面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
2.区人社局将对入闱体检、考察人员采取函调、外出考察等形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考场平均分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入职的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的雇员职员关系放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员根据招聘录用的岗位分配到区直(驻区)各单位工作,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管理办法(修订)》进行管理。
(二)享受《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发〔2017〕21号)和《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字〔2017〕32号)规定的人才政策。
(三)薪酬待遇具体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详情可查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电话:0797—8377106。
七、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了解赣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在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需进行在线健康申报并上传当天“赣通码”、“大数据行程卡”扫描结果截图,否则将无法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了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遵守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了解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提前安排个人行程,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以免影响个人参加考试。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入境;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我省、我市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
4.考前,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考试当天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在考试当天交予监考人员,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5.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6.考试结束后10天内若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须立即向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电话:0797-8370792)。
7.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在考前3天内抵赣并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其中落地24小时内需完成第一次核酸检测。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二)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三)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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