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2022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浔阳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机构审查,经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报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在浔阳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2.户籍浔阳区在内的社会人员;
3.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本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5.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普通话
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2022年9月26日—10月12日
现场确认: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体检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
(2)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