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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属部分公立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0-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10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0月10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0月1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0月1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10月10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除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已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的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17:00止。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与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参照岗位表(附件1)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明、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牵头、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②副高级职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3.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操作考场宣布的为考生的考核考场分,并非考生的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及以下)。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4.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实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理论知识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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