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时长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急应变的能力,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沟通技能、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
3.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实际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分两种情形:
①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且笔试成绩高于4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笔试成绩高于4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4.笔试或面试缺考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先比较面试成绩、再比较笔试成绩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无犯罪证明)。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新余高新党群V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与用人单位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3年,含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实际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新余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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