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18〕75号)有关要求,鉴于目前人员配备及工作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录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2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所有环节);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赣县区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办公室(赣县区梅林镇狮子岩大道)。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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