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需要,打造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33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当前乡镇自聘的社区在岗工作人员,表现优异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当前乡镇自聘的社区在岗工作人员,表现优异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6.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7.彭泽县户籍优先。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在服役期间曾受过记过及以上重大处理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加分项目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成绩,累加上限为4分。加分项目分数计入笔试最终成绩: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工)委盖章证明);
3.退伍军人,加2分(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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