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此次招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经研究后确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考察工作按有关程序实施,考察工作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拟聘和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2)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聘用人员与婺源县百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统一管理,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1.报名、面试等涉及的后期所有流程。
2.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3.报考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4.报考期间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报考者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公告如与实际操作有误以实际操作情况为准,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
7.本次招聘由婺源县百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507936363(王)15179351383(方)
婺源县百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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