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总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末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面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欧潭融媒”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
2.区人社局将对入闱体检、考察人员采取函调、外出考察等形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考场平均分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入职的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的雇员关系放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员根据招聘录用的岗位分配到区直(驻区)各单位工作,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管理办法(修订)》进行管理。
(二)享受《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发〔2017〕21号)和《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字〔2017〕32号)规定的人才政策。
(三)薪酬待遇具体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详情可查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电话:0797—8377106;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8377106;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雇员岗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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