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西省档案馆决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档案开放鉴定人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档案开放鉴定一审工作。
(二)协助做好档案鉴定利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服从管理、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男女不限,中共党员、具备档案专业学历或从事过档案相关工作者优先。
(四)年龄30—40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省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E-mai1:14385985@qq.com)。
联系电话:0791—88916269。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
五、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馆档案鉴定利用处会同人事教育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天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受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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