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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地点:崇仁县人民检察院;
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比例的合格人员入闱面试,如入闱人数不足1:3的比例,则全部进入下一程序,若最后面试人数为1:1比例及以下的,则录用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崇仁县委政法委、崇仁检察、崇仁发布、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政审
1.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
2.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录用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与招聘的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拟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由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试用期为2000 元/月,正式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后45000元/年(含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人员按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试用。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对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实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倍受社会的关注,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本招聘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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