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隐瞒身份报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1.时间:2023年7月4日,如改期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2.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考查考生的素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如末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同一个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政审,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因个人放弃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教科体局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学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3.聘用人员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聘用人员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2025年9月1日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
(一)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崇义县招聘崇义中专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0797—3815580(崇义县教科体局);属招聘政策咨询,请拨打0797-3828116(崇义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7-3823881(崇义县纪委监委)
0797-899218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崇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中专专业教师职位表
崇义县招聘中专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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