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通过报名系统“我要查询”入口查询审核状态。因缺少相关材料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将在系统内回复考生,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携带线上报名的材料的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西附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核验通过后,进入报名系统“我要查询”入口,点击报名信息栏跳转至报名信息详情页,下拉至页面最后点击“准考证”打印。开考前两日(8月10日起)可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拟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形式
面试、试讲相结合。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内容和专业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应试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面试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为所应聘岗位相关课程,试讲教材由学校准备,考生现场备课、现场进行无生试讲,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3.成绩计算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最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计入最终成绩。
4.拟录
最终成绩70分及以上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人员,低于70分则不予录用。最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则不予录用。
三、体检、公示、报到
学校统一组织拟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学校对拟录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然后进行为期5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其试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试用、录用和待遇
招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含试用期)的待遇按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木林森学院非编教师每人每月另外发放岗位补贴2000元。学校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796-8263093 /0796-8263313。
监督电话:0796-8263542。
附件: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报名表》
附件【附件1:岗位表.doc】
附件【附件3: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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