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员岗位9名(限女性);
2、财务岗位1名(不限性别);
3、火调岗位1名(限女性);
4、战勤保障岗位2名(消防车驾驶员,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③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30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8年9月30日后出生);
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高中以上学历,持B2以上驾照,驾龄一年以上,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同等条件下退伍士兵、取得A1驾照者优先考虑;
⑥财务岗位和火调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财务岗位需财务会计类及相近专业),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
⑦接警调度员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本地(吉安市)户口,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②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④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⑦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⑧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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